近日,
張家口交警支隊宣化大隊交警
在宣化區府城南大街東大院路口西約100米處
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時,
攔截了一輛小型普通客車。
經初步檢測,
駕駛人史某疑似飲酒,
交警立即要求其下車接受檢查。
檢查過程中,駕駛人史某稱自己并未飲酒,可能是中午喝完的藿香正氣水惹的“禍”。但是車內濃烈的酒氣引起了交警的懷疑,隨即對史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,結果顯示為248mg/100ml,已達到醉駕標準。
圖片
面對如此高的檢測結果,駕駛人史某依然謊稱自己只是喝了藿香正氣水,并沒有喝酒。后經抽血檢測,史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45.03mg/100mL,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。
圖片
根據相關規定,公安交管部門對其處以吊銷駕駛證,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。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,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酒后駕車上路危險極大
嚴查不是為了懲罰
而是為了保護您與他人的安全
望廣大駕駛人引以為戒
遵規守法 平安出行
切莫心存僥幸 害人害己
上資訊網,選靠譜好房
查最新樓盤價格
張團團精選
張家口吃喝玩樂2折起